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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ot replace control with silence(控制不能用沉默代替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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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4 03:18:36

手游攻略

自2016年10月国务院安委办发《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号文(安委办〔2016〕11号)以来,双重防范机制在我国实施已整整四年。全国各地企业都投入大量人力、精力、财力开展双防机制工作,……

自2016年10月国务院安委办发《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号文(安委办〔2016〕11号)以来,双重防范机制在我国实施已整整四年。全国企业都在投入大量人力、精力、财力开展双防机制工作。但由于各省市、企业对风险管理的认识和做法不同,国家也缺乏相对统一的标准,导致部分企业双防机制工作重形式轻内容,没有做到预期效果;一些企业在接受各种检查时,特别是省市对外检查时,会被问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企业也很无奈:双防机制怎么做?结合全国部分省市双防机制运行现状和企业实际,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明确双防机制工作开展思路。

0 1

正确认识双重预防机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关系

双防机制包括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项具体工作。目前,各危化企业都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两个重要内容。因此,双重预防机制被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两要素提出的更加细化、科学化的要求。治理是一致的。

在辽宁等省市有关双防机制的文件中,对双防机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关系给出了较为客观的描述:“双防机制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因此,决不能抛开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从零开始”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双重预防机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相结合,谈不上,更不可能。双重预防机制取代安全生产标准化。

0 2

正确认识风险与隐患的关系

1、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关系

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有何关系?两者平行吗?他们进步吗?事实上,他们不是。两者相互包容:隐患排查治理包含在风险管控之中。

风险分级管控的主要任务包括:危害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其中核心工作是危害识别。危害识别识别什么?一是识别风险点的危险物质和能量;二是查明现有危险物质和能源管控措施,管控措施是否完好,即是否存在隐患。治理存在的隐患,确保管控措施有效,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这就是风险控制。

2、风险与隐患的关系

风险和隐患不是相对独立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的动态关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急〔2022〕78号)对隐患的定义是:“当安全隐患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会产生事故隐患”,即管理和控制安全隐患。风险点控制措施缺失或存在缺陷。那么就形成了隐患,风险度也会相应增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严重程度的分值都会增加)。如果不能及时处理隐患,很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如果隐患得到处理,风险就会相应降低。

要准确理解“安全风险管控先于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先于事故”。一些企业认为,管控不力,隐患出现,风险变成隐患,风险不复存在。这个不对。风险和隐患不存在递进和替代关系。如果风险管理不好,可能会出现隐患,但此时,风险并没有消失,反而变大了。如果不能及时处理隐患,很可能会发生事故。也就是说,从危险物质和能量的存在到事故发生前的那一刻,无论控制措施是否存在隐患,风险都是存在的。

0 3

将风险分为固有风险和现有风险进行管理

鉴于全国各地对风险认识的差异,建议将风险分为固有风险和存在风险两类,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管理。

关于“固有风险”,目前尚无准确的术语解释。在一些文献中,固有风险也被称为原始风险、初始风险、裸露风险等,可以理解为由于风险点的固有危险而导致的潜在风险。例如,一些单位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过程,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介质等。能量就在那里,而不考虑各种单位风险控制措施。

对于固有风险的评价,目前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判断,即列出各个级别(重大、较大、一般、低)的风险判断标准,判断固有风险等级企业各单位按标准执行。目前,大部分省市都采用了这种方式,部分省市只给出了重大和较大风险的直接判断标准。第二种是在JHA/SCL表中求值,即在同一个求值表中,会有两个求值过程。第一次评估针对的是固有风险(即不考虑当前风险点控制措施的潜在风险)。风险),第二次评估针对现有风险。部分省市同时采用这两种方式。

关于“存在的风险”,也没有非常明确的定义或术语解释。有些资料将其称为剩余风险、剩余风险或动态风险等,可以理解为考虑了现有的控制措施。的风险。

固有风险与既有风险的区别:

一个是“之前”和“之后”。 “前”:固有风险是风险点不采取任何现有控制措施时的潜在风险; “后”:现存风险是风险点采取现有控制措施后的潜在风险。

二是“变”与“不变”。 “不变”:风险点的内在危险性(即

所涉物质的性质和数量)一般是难以改变的,所以固有风险一般情况是不会变化的;“变”:现有风险一般情况是动态变化的,即风险点管控措施存在隐患,则风险度会升高,隐患得以治理,则风险度会随之降低。

三是管控措施不同。对于固有风险,采用日常运行管控的方式,保证风险点的各项管控措施处于有效状态。日常运行管控主要包括:对设备设施的检查检测、隐患排查、培训、应急管理、人员防护等。对于现有风险,则分不同的情况。如果风险点的管控措施存在隐患,则应采取风险消减措施,治理隐患;如果风险点的管控措施无隐患(在现有认知的范围内),则同固有风险一样,采取日常运行管控的方式进行管控。

四是风险点不同。固有风险一般针对单元(罐区、装置等),而现有风险一般针对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等。

现有风险的“变”

为什么要区分固有风险与现有风险?如前所述,目前全国无相对统一的风险管理标准,有的专家认为:高危企业必然存在重大风险、较大风险;而有的专家则认为:企业可以在某一阶段存在重大、较大风险,但必须采取风险消减措施,把风险度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内,即企业最后是不会存在重大、较大风险的。这两种观点看似截然相反,但究其实,却是因为从不同的角度考虑。前者考虑的是风险点的固有危险性(危险源的根源),即固有风险;后者考虑的是风险点管控措施的完好情况(危险源的状态),即现有风险。二者并不矛盾。所以,将风险分为固有风险、现有风险两类进行管理,可很好地解释不同专家的观点。

0 4

风险评价过程中应重点关注“过程风险”

北京思创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的纳永良博士在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举办的第8期“化危为安”线上讲堂中,提到过“作业风险”与“过程风险”。这是对风险非常精准的分类。

所谓“作业风险”,简单说就是人员到生产现场从事各类作业过程中可能潜在的风险,比如:巡检、取样、检维修作业(含特殊作业)等过程中可能潜在的风险。

而 “过程风险”是结合过程安全管理的一种说法,即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潜在的风险,主要是指生产装置在正常的生产操作过程中,因为人员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工艺参数严重偏离指标可能带来的风险。

“作业风险”属于浅表层的风险,一般情况下,发生概率相对较高,但后果严重程度一般不会很高。而“过程风险”则相反,属于相对深层次的风险,一般情况下发生概率相对较低,但一旦发生,其严重程度可能会很高,甚至有可能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随着时代的发展,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已经逐渐由“作业安全”向“过程风险”转变,重点管控大风险、预防大事故。所以在运用JHA/SCL进行风险分析评价时,切勿只关注常规的“作业风险”,而忽视了危害程度更高的“过程风险”。尤其是在分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有关工艺操作活动和关键设备时,应重点分析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引发的深层次的“过程风险”。

0 5

不可接受风险仅针对现有风险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2〕78号)均提到了“不可接受风险”,并要求采取措施将风险消减到可接受的范围内。于是,很多企业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将一些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单元判定为了重大或较大风险(固有风险),然后把现有管控措施当作是风险消减措施列举出来,认为这样就把风险度降低到了可接受的范围内。这其实是把固有风险和现有风险混在一起去思考了,风险消减的想法是错误的。

不可接受风险是指现有风险中的重大、较大风险,而不是针对固有风险的。有人会有疑问:现有风险是指风险点在采取了现有各类管控措施情况潜在的风险,既然已经采取了各类管控措施,怎么可能还会有重大、较大风险?那是因为我们的认知不一定全面,依据有关文件要求,现有的管控措施可能还有欠缺;或者我们对于某些标准规范并没有熟练掌握,风险点实际缺少某些管控措施,但我们并不清楚;或者个别现有管控措施处于失效状态等。当这些情况存在时,风险点就可能构成了重大、较大风险,而且已经存在现实隐患了。

0 6

四色风险分布图仅针对固有风险

目前,大部分企业展示的风险分布图,均是针对固有风险,而不是针对现有风险(因现有风险尤其是其中的重大、较大风险是有时效性的,一般仅会存在一段时间),即在企业的厂区平面布置图上,将各单元的固有风险分别以“红、橙、黄、蓝”四色进行标色。如果企业发生了重大变更等,可能会导致某些单元的固有危险性发生变化,此时风险分布四色图也会相应发生变化。

也有部分企业同时绘制了固有风险及现有风险分布图,固有风险分布图一般是“红、橙、黄、蓝”四色都有,而现有风险分布图则仅有“黄、蓝”两色,两个图并列一起,一目了然。

还有个别企业拟绘制风险分布立体四色图,即把厂房或生产装置每个楼层的不同单元区域分别标注相应的风险等级颜色。这个想法确实很好,使风险分布情况更加清晰,但在实际工作中,可操作性不是很强。

0 7

企业综合隐患排查不能忽视排查管理隐患

对于隐患排查治理,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2〕78号)中均有较详细的要求,各企业也都有一定的基础,不会有太大的偏差。只是在企业的综合隐患排查方面,部分企业还有再提升的空间。目前,部分企业每周、每月、每季按时开展综合隐患排查,但排查内容却不满足有关要求。大部分企业的综合隐患排查主要是以企业各领导为组长,分组对企业不同的车间、区域进行排查,而 排查内容以生产装置现场为主,而管理方面的内容排查很少。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2〕78号)给出了各专业隐患排查表,但没有给出综合隐患排查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中要求综合隐患排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所以,对于综合隐患排查,不应仅以生产装置现场为主,而应同时关注管理方面。

要做好企业的综合隐患排查,应分集团公司、公司、车间不同的层级,分别明确隐患排查的重点。 集团公司级:应以检查集团各专业部门、各分公司履行各自安全责任制、管理职责情况为主,现场检查为辅。 公司级:以检查各专业处室、各车间履行各自安全责任制、管理职责情况及现场检查并重。 车间级:以现场检查为主,检查各专业履行管理职责为辅。

0 8

关于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有机结合

结合前文所述风险与隐患的关系,企业应对各风险点的现有管控措施通过隐患排查等形式进行管控。 最理想的做法是在对风险分级管控的基础上,明确风险点及管控措施,列出详细的隐患排查清单,对风险点的各类管控措施进行隐患排查,确保管控措施有效。

但 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弊端:风险点多、管控措施多,定期全面进行详细排查工作量大,企业疲于填写大量的排查表,而实际可能并未开展排查,只是在应付填写排查表而已。同时,企业还要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2〕78号)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量大,且存在重复性工作。

鉴于此, 建议企业在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2〕78号)要求的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再逐步开展风险点管控措施的隐患排查。或者,企业可先不针对具体的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的管控措施进行排查,而是针对单元的管控措施进行排查,这样工作量相对较小,便于实际操作。风险单元隐患排查表可参考如下。

(作者系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专家)

来源: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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